买到问题奶粉 消费者如何维权?
作者:杨宗腾
——刊载于《北京社区报》(2013.8.23.)
买了、吃了含肉毒杆菌的问题奶粉,谁来赔偿?随着恒天然事件的推进,赔偿事宜受消费者关注。日前,不少消费者纷纷来电咨询此事。昨日,记者采访了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杨宗腾法官,杨法官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给予解答。
消费者该向生产者还是销售者索赔?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所以,购买了涉毒奶粉或饮料的消费者因此产生的损害可以向出售奶粉或饮料的商铺或超市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恒天然公司或者中国进口商请求赔偿。
消费者能否请求惩罚性赔偿?
在没有实际损害情况下,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在恒天然事件中,在恒天然发布原材料含有肉毒杆菌并对其进行召回之前,作为销售者的各商铺和超市是不知情的,故销售者不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责任,消费者只能要求生产者即恒天然公司和各进口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同时,如果由于涉毒奶粉或饮料确实造成了实际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同时请求实际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如何维权,使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我国消费者在向恒天然公司和各进口商等生产者维权时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自己请律师,以消费者个人的名义向法院请求诉讼,这种方式比较耗费消费者个人的精力,同时维权效果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采取公益诉讼的方式,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有关组织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因此与本次事件有关的消费者可以申请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原告,向恒天然集团在我国上海设立的恒天然(中国)有限公司或者进口乳清蛋白的各进口商提起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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