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消费纠纷

质量认证工作的误区有哪些

日期:2015-12-1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59次 [字体: ] 背景色:        

质量认证工作的误区有哪些?

(一) 所谓"双认证"

"双认证"的原意是指企业既通过了产品质量认证,又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有人认为"双认证"一定比"单认证"好,这种认识不全面。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关系和区别见下表:

项目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 对象特定产品企业的质量体系

获准认证条件

(1)产品质量符合指定标准要求;(2)质量体系满足指定的质量保证标准(GB/T19002或19003)要求及特定产品的补充要求 质量体系要满足申请的质量保证标准(GB/T19001或19002或19003)要求和必要的补充要求

证明方式

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质量体系认证(注册)证书;认证标记 证明的使用证书不能用于产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证书和标记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 性质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两种 自愿性

(1) 产品质量符合指定

另有些人把"双认证"误认为是"国内认证和国外认证"或"一次审核发给两个认证机构的证书",并以为两张证书比一张证书有效,这是完全错误的。作为创始成员,我国已签署了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凡经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签署协议的17个成员过都将得到承认。我国认证机构认证的效力,与国外认证机构毫无二效,具有同等权威。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国内一些企业以取得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为"荣事",甚至不惜花费10余万美元换取一张证书,更甚者"买"多张证书。这种贪多求洋的做法,实在叫人啼笑皆非。

(二) 所谓"国际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不存在"国际认证"。有些企业把质量体系符合国际标准ISO9000族标准的要求,经认证机构审核通过认证,说成是通过"国际认证",这种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另一种认为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是"国际认证"也是错误的。

ISO9000族标准虽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但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家为各国广泛承认的国际质量认证机构。各国质量认证机构所进行的认证,仅仅是个体行为。此外,也不能把"国际互认"理解为"国际认证","国际互认"是指签署协议(IAF/MLA)的成员国相互承认,而非"国际认证"。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