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80”后人群离婚率的调查分析
作者:镇平县人民法院 张国权
从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最近四年所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发现,“80”后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80后青年离婚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2%左右,到2009年上升到27%左右,到2010年上升到29%左右,到了2011年升到35%强。从中不难看出,“80”后已成为离婚的主力。
尽管说离婚自由,然而这些年来离婚率逐年攀高引人深思。具体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类型:
一是“先行试婚,后期登记”型。这种年轻人多数思想较为开放,容易接受新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前即已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他们在具体生活中可能因琐事而产生诸多矛盾,但一方特别是女方因碍于已同居生活的事实,勉强办理婚姻登记,步入婚姻殿堂。但在结婚登记后,双方仍不能很好地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琐事和矛盾,最终导致离婚。
二是“网上聊天,网恋结婚”型。这种年轻人往往在网上聊得钟情,甚至在根本不了解对方的性格、兴趣、人生观、价值观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后,他们在平淡的生活中会慢慢发现对方缺点和不足,双方均不能用一颗保持宽容的心态对待对方,因一些琐事反复吵闹,未能建立较好的夫妻感情,最终导致离婚失败。
三是“不能独立,依赖家长”型。这种年轻人多数是在父母的宠爱下成长,独立性较差,即使已达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仍不能自主地选择婚姻。双方的父母又急于让孩子早日成家,就想当然地为他们寻找门当户对的婚姻,但由于双方本身不能成熟地认识婚姻,这种婚姻多数没有较好的感情基础,最终不能维系。
四是“感情不忠,见异思迁”型。这种年轻人多数因不能做到对婚姻忠实,他们不能充分认识婚姻中不仅是需要激情、爱情来维系,而是在居家过日子中,经过时间的磨练之后双方形成的更多应是一种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的亲情。这种婚姻因一方盲目追求所谓的新鲜“爱情”,最终致离婚。
五是“父母干涉,不欢而散”型。这种年轻人多数不能很好地处理好婚姻之外两家家庭的问题,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要和对方的家人建立良好的关系。矛盾最多的当数婆媳关系,有的年轻人因不能恰当的处理好与长辈之间关系,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影响到婚姻生活,最终导致离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从某种意义上讲,离婚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不可小觑。因此,我们有必要尽可能的降低离婚带给社会和家庭的伤害程度。
首先,婚姻是个大事。一桩婚姻不仅牵扯着夫妻双方,还关系着两个家庭的利益和喜怒哀乐。因此,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当深入的相互了解,对婚姻必须进行成熟慎重的思考,然后才能走进婚姻的殿堂。
其次,结婚后就不再是一个人生活而是一家人了,因此婚后不要以自我为中心,更多的是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随着夫妻双方天长日久的生活在一起,各种性格和习惯会逐渐暴露和碰撞。往往因为一些繁杂琐碎的生活问题而产生对立情绪。因此,夫妻双方就要学会关注对方的感受,多从对方立场思考问题。学习夫妻之间的沟通方法和技巧,完成自己的角色转变。遇到家庭矛盾时需要必要的宽容和忍让。
从法律和制度来讲,一定需要给这样的婚姻以一定的缓冲时间,让双方得到足够时间的思考。
慎重的对待离婚。面对离婚,双方一定要有冷静而理性的思考。既然选择了婚姻,就应该慎之又慎,而不应该草率地去离一场惊天动地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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