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存在的应该如何适用如果受损害方行使一种请求权未果,而另一种请求权并未因时效而消灭,则受损害方仍可行使另一种请求权。由于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在管辖法院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区别,允许受损害方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诉由提起诉讼,对受损害方比较方便,也有利于对受损害方的保护。对违约方来说,这两种责任无论对方要求其承担哪一种,都是合理的。
因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因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首先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愿意补偿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在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若受害人请求补偿,则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因吵架导致一方心脏病发作死亡的情形是否构成侵权《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类案件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时,主要看行为入是否明知受害人存在疾病仍旧故意激怒受害人使其发病受到伤害的,以及双方是否主观上都存在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等来划分责任。
受害人的过错是否仅限于受害人本人的过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于受害人的伤害亦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所以,受害人的过错从文义上来看是指受害人自身的过错,但是法律实践和理论中,这个受害人的过错应该理解为受害人一方的过错,并不仅限于受害人本人的过错。
被侵权人为报复侵权人让其多赔钱而放任损害扩大的行为如何处理
“言论自由、学术自由”行为是否会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可见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但是法律也要求任何人都不得以行使言论自由权为由而侵害他人的权利,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及其他自由时,都要遵守国家法律为言论自由设定的底线,不得打着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幌子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利。
不当得利通常发生在哪些情形下基于事件而产生的不当得利。例如,甲乙两家鱼塘仅隔一堰坝,一日天降暴雨,水势涨至接近坝堤,甲鱼塘中的若干鲤鱼跃至乙的鱼塘。那么,甲鱼塘跳跃至乙鱼塘中的鲤鱼,属于乙不当得利。
按份共有人仅能按照其份额或潜在份额使用共有物吗《民法典》第300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共有财产,无论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物分割之前不存在所谓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在侵权案件中教唆行为如何认定教唆的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可以是当面教唆也可以是通过他人传信的方式间接教唆。二是教唆人具有教唆的主观故意,教唆行为一定是教唆者在心理上故意为之,不存在过失和放任的心理。三是被教唆人实施了相应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教唆行为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行为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会承担侵权责任吗通常情况下在侵权行为中,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完全没有过错,但依然要承担侵权责任,即适用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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