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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吵架导致一方心脏病发作死亡的情形是否构成侵权

日期:2021-02-16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 阅读:387次 [字体: ] 背景色:        

因吵架导致一方心脏病发作死亡的情形是否构成侵权?

王某和徐某是同事关系,一天在办公室两人因工作发生争执,争执中王某情绪十分激动。后经其他同事劝解后,两人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工作,但半小时后王某突然昏到在地,经送医积极抢救后于当日晚间死亡,经诊断,王某系冠心病发作导致呼吸心跳骤停死亡。王某家人认为是吵架引发了王某的心脏病发死亡,徐某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生活中人与人的争执在所难免,像王某这种因吵架争执导致的悲剧也不少。通常口角争吵不会对他人造成大的伤害,但是在受害人一方存在特定疾病时,吵架就可能诱发受害人自身的疾病而造成严重的伤害。在这种情形下,要依据行为人本身的过错来判定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类案件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时,主要看行为入是否明知受害人存在疾病仍旧故意激怒受害人使其发病受到伤害的,以及双方是否主观上都存在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等来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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