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试论法人作品著作权的判断标准我们应当也只能从著作权产生的历史过程中寻找其形成的合法依据,而不应当从著作权权利产生后的运行后果如法律责任中寻找确立著作权的依据;再者,无论从作品创作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内部法律关系、外部法律关系的运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寻找与著作权权利对应的责任内容时,除与实施独创性的创作行为直接相关的责任外,其他法律责任均与著作权权利无关,这里所说的“实施独创性的创作行为”又落入了前述第二构成要件范围,可见,这一构成要件又显多余。
浅谈公司董事对债权人的民事责任法理 确保董事自由经营公司与有效防止董事滥用经营权,保护公司利益和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第三人利益,保护投资者积极性和促进公司良性发展,适当强化股份公司董事责任,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法律公平正义之价值,也有利于我国股份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从而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汽车贷款相关法律实务分析购车人与汽车经销商签定了购车合同,然后凭购车合同到银行申请贷款,同时银行要求借款人(即购车人)提供一定担保,并向保险公司投保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此外,银行与经销商、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又签定了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本案中,借款人后来没有按期还款,于是,银行把相关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约定与债权有关的担保权利一并发生转让。
浅谈人身权在我国的民法保护侵权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物权、债权、人身权等,并造成了损害的行为,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2)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违法行为,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不要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因素。(3)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违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造成民事主体权利的损害,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中法官释明权浅议我国现行法律对法官释明权的规定仍很不完善,导致实践中法官行使释明权的随意性很大。有的法官认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走向是当事人主义,法官应做到绝对的中立、消极,怠于行使释明权,使审前准备程序明确诉讼请求、固定争点的作用无法实现。即使庭审中当事人所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存在明显错误,也不能得到法官的阐释与指导,由此增加了诉累。有的法官走向另一极端,借行使释明权左右当事人的主张,干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处分权的行使。
当前农村离婚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在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有的是因夫妻彼此感情不和,一方在外寻找感情寄托,一旦其与第三者建立起感情,便决然提出离婚。有的是因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丈夫在外包养情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引发离婚。
离婚案件公告送达应慎重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方式骗取法院离婚判决,法院查实后可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再审的,可对夫妻财产分割及子女扶养等问题做出有利于无过错方的判决;如果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可视情况判决过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行政行为对民事行为的预决效力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是否对民事争议具有预决效力,要根据不同的行政行为来认定。行政行为依其内容主要有一下几类:一是赋予或剥夺权益。赋予权益的,如授予教师、律师、医师等资格;剥夺权益的,如吊销营业执照、财产征用等。
基层民商事法官应提高的几种司法能力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交通、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山区、老区,每天面临着大量的以婚姻家庭、侵权、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传统民商事案件为主的民商事案件,这些纠纷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案件的当事人一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淡薄,甚至空白。当事人身份特殊大部分是邻里乡亲、亲属亲戚。
建议将医疗纠纷纳入《消法》调整范围从总体上说医患关系应适用《消法》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前并未把所有的医院推向市场,根据国家有关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我国将实行营利和非营利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行不同的财政、税收和价格政策。例如后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不是市场调节价。由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具有经营者的身份,因此不能适用《消法》,而只能适用其他专项法规或有关立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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