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案件快报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判决裁定栏目汇编了北京乃至全国各级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判决书、裁定书。具体包括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裁定书,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判决书、裁定书,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建筑工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判决等各类法院判决书。
某矿业公司诉某铁路局物权保护纠纷案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达成压覆矿产补偿意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压覆审批手续,则其压覆矿产的行为不具违法性,主观上亦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矿业权人因矿产被压覆所受损失可以依法得到补偿。
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应当坚持事由法定原则,主张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对公司过度控制,职务违法,严重侵权等,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情形
股东以不动产实物出资时,因客观原因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已实际交付使用的视为出资到位
经承租人同意而取得公房居住权的同住人因另获适宜住房保障而不再享有原居住权
甲公司与刘某、赵某、辛某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在履职方式上,除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外,新公司法也允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三是在责任承担方面,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行清算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赵某诉皇家加勒比游轮船务(中国)有限公司等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隐瞒已婚事实与异性交往并导致怀孕引产,女方起诉赔偿本案中,甲女陈述因与乙男交往过程中的流产问题导致医疗支出及工作、健康受影响,诉求乙男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合计51759.9元,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乙男经一审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乙男经一审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本案庭审诉讼,视为其放弃了涉案相关诉讼权利;乙男未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一审法院依据当庭查明的事实及证据材料,依法做出处理。
犬只致损需担责,法庭调解促和谐—张某诉包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通过认真深入地调解,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养犬有责,养犬也需负责,对法院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人大代表表示将高度重视养犬法治建设,通过积极履行代表职能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有关单位表示将发挥职能作用,采用法制办法解决犬只活动和管理问题。案件的最终处理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案结事了。
乔某与蔡某离婚纠纷案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审判实务中除注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外,老年人权益保护亦是改革应有之意。本案中,家事法官遵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打破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依职权主动走访因脑梗而无法到庭的蔡某,耐心询问老人离婚意愿,安抚两位老人及家人的对抗情绪。在了解双方婚姻情感状况及两家人的矛盾根源后,作出判决,既考虑到老年人权益的保障,维护老年人晚年生活和谐美满,又尊重了老年人婚姻自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惠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续期间违反忠实义务,因婚内生育非婚生子女引起的离婚案件,本案裁判过程中主要涉及:1.婚内一方严重伤害夫妻感情,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原则;2.婚内过错方非理性消费,应当适当返还原则;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原则;4.非婚生子女出生庆典的支出酌情返还原则。此类案件的裁判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该案在判处过程中所确立的裁判原则和计算方法,对后续类似案件的裁判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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