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工伤赔偿栏目:工伤赔偿人,工伤赔偿金额,工伤赔偿原则,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义务人,工伤赔偿权利人,工伤赔偿主体,工伤赔偿机关,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探讨,发生工伤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非法用工单位如何支付工伤赔偿,工伤待遇赔偿计算,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工伤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工伤私了协议无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伤残等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
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后患职业病的,其工伤待遇如何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如何进行一次性赔偿?
哪些情况下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在抢险救灾中或因公外出期间下落不明如何处理?
关于职工因工死亡有哪些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如何处理?
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对生活护理费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对安装配置辅助器具有何规定?
职工享受工伤医疗的待遇有哪些?
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什么是工伤医疗期?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6年工伤一级至十级及工亡赔偿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应如何主张权利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5岁老人交通事故受伤可以主张误工费吗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男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为60周岁,女职工为55岁或50岁,这并不表明退休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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