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工伤赔偿栏目:工伤赔偿人,工伤赔偿金额,工伤赔偿原则,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义务人,工伤赔偿权利人,工伤赔偿主体,工伤赔偿机关,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探讨,发生工伤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非法用工单位如何支付工伤赔偿,工伤待遇赔偿计算,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工伤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工伤私了协议无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伤残等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
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陵县、宁津县、庆云县、临邑县、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禹城市),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临沂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2015年山东省临沂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莱芜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5年山东省日照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莒县),2015年山东省日照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威海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分为三种情况:(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015年山东省泰安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郊区、宁阳县、东平县、新泰市、肥城市),2015年山东省泰安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济宁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2015年山东省济宁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潍坊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临朐县、昌乐县、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2015年山东省潍坊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烟台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长岛县、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2015年山东省烟台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东营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2015年山东省东营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枣庄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用人单位,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5年山东省淄博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2015年山东省淄博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青岛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2015年山东省青岛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县、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工伤不构成伤残及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赔偿主体: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现将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比上年增长11.2%。凡按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北京市关于公布201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凡按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2009年度至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8444元;月平均工资4037元 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月平均工资4201元 2011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6061元;月平均工资4672元 2012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2677元;月平均工资5223元 201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标准以2012年数据为标准
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 从行业门类看,九个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十个行业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92139元、86164元和81014元。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2689、25827元和27387元。
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 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4037元/月)2009年北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月 26738元;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7893元。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工伤的工伤职工,所需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工伤职工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如道路客运班车,火车硬座、硬卧和软卧、轮船三等舱位等)出行。因伤情特殊需要选择非普通交通方式的,需报经所在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所需食宿费实行定额包干与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按经办机构核定的天数在规定限额标准内的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按“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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