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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专栏简介

第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 第三者在民间称呼为“小三”、狐狸精(意思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的女性)、邪花。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 如何判定婚内“强奸"?怎么追究刑责
    日期:2017-12-01 点击:473次

    如何判定婚内“强奸"?怎么追究刑责陈某在违背妻子意愿的情况下,以暴力手段与其发生性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实践中,此类案件争议颇多,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婚内的“强奸"不构成犯罪。另外,因为贺某方式十分粗暴,使其妻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可以虐待罪对其起诉。

  • 怀疑婚介公司提供的是“婚托",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日期:2017-11-28 点击:402次

    怀疑婚介公司提供的是“婚托",是否可以请求赔偿本案的刘先生作为民事案件的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刘先生如果认为婚介公司构成欺诈,那么需要提供婚介公司欺诈的证据。仅是凭感觉认为自己被骗了,无法提供切实的证据证明与自己约会的人是婚介公司的婚托,法院很难认定婚介公司欺诈。

  • 婚姻忠诚协议有效吗
    日期:2017-11-14 点击:141次

    婚姻忠诚协议有效吗第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 结婚后夫妻双方囗头约定实行财产"AA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日期:2017-11-14 点击:209次

    结婚后夫妻双方囗头约定实行财产"AA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7-11-13 点击:254次

    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在内容上通常有三种表现:一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二是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三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人。共同遗嘱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学界对此观点不一,我们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共同遗嘱系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则应当依法予以认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相互借款
    日期:2017-11-13 点击:330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相互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 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可以单独变更子女姓氏
    日期:2017-11-12 点击:196次

    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可以单独变更子女姓氏《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追索抚养费案件有无时效限制
    日期:2017-11-12 点击:215次

    追索抚养费案件有无时效限制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在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对于当事人之间自行签署协议并约定抚养费给付时间的,部分处理意见认为应当受诉讼时效限制,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张抚养费且对方当事人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我们对此的倾向性意见认为追索抚养费案件系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案件,并非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该案件掺杂部分亲情、感情因素,故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 夫妻一方并不要求分割财产,只是要求实际掌管财产的另一方将部分财产交由其管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日期:2017-11-10 点击:263次

    夫妻一方并不要求分割财产,只是要求实际掌管财产的另一方将部分财产交由其管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对夫妻财产应归谁管理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也不干涉夫妻之间的财产管理模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夫妻一方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并不要求分割财产,只是要求实际掌管财产的另一方把部分财产由其管理,法院应告知其在特殊情况下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仅仅是要求掌控部分财产。

  •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可以单独生活吗
    日期:2017-11-09 点击:363次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可以单独生活吗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山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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