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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家庭暴力损害赔偿律师栏目: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范围,家庭暴力证据认定,离婚诉讼时一方应如何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面对家庭暴力可获得哪些赔偿,受暴妇女如何摆脱家庭暴力,女性如何用文明消解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及对策,面对家庭暴力如何保护自己?婚前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妻子被丈夫打伤能否获得赔偿,在我国对家庭暴力实施者可追究哪些法律责任,我国对家庭暴力有哪些救助措施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类型、特点,家庭暴力既包括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又包括受治安处罚法处罚的违法行为,也包括民法调整的侵权行为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对方暴力的救济途径
    日期:2022-11-12 点击:131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对方暴力的救济途径本案是一起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了家庭暴力,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不仅保护了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同时对被申请人起到震慑作用,为维护家庭和谐提供了一道有力的保护墙。

  • 遭遇家暴怎么办?
    日期:2022-11-08 点击:116次

    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当干预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能够起到有效制止家庭暴力和预防家庭暴力的作用。家暴受害人可以拿起人身保护令这个法律武器,及时妥善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轻则训诫罚款,重则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被申请人对尚在读高中的儿子文某殴打、辱骂,造成孩子心理阴影,不利于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因此,法院准许申请人申请,禁止被申请人殴打、辱骂申请人。

  • 家暴男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处以司法惩戒
    日期:2022-11-06 点击:124次

    家暴男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处以司法惩戒洪某在法院下达对包某的人身保护令后,仍骚扰包某,公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的行为,遂作出决定,对洪某处以15日拘留。拘留执行完毕后,洪某未再对包某进行骚扰。

  • 降低或者拒付抚养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
    日期:2022-11-06 点击:116次

    降低或者拒付抚养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被申请人通过经济控制的方式对申请人及未成年人施加物质及精神压力,迫使对方满足自己的需求的行为,系家庭成员之间施加的精神暴力,应当依法予以制止,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被申请人不按时足额支付未成年人生活费,又是传统、典型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父母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家庭不和谐,受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人,所以,通过否定被申请人施暴行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 丈夫打妻子致轻微伤妻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期:2022-09-13 点击:111次

    丈夫打妻子致轻微伤妻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职权调取了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等证据。《110接处警记录》显示,王女士于当日8时许报警,称因做饭问题与丈夫发生口角、撕扯,报警时,丈夫不在现场。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王女士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法院调取的上述证据使得在案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并达到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优势证据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未发表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 “我保证再也不跟妻子动手”,保证书能否用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期:2022-08-14 点击:83次

    “我保证再也不跟妻子动手”,保证书能否用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规定》第一条明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安全保护令可以不依托于其他诉讼而独立存在,具有高度的独立性。《规定》第六条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为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的,可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中,“相关证据”包括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

  • 冯某某与柳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及物权保护纠纷案
    日期:2022-04-22 点击:116次

    冯某某与柳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及物权保护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6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第22条第一款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第25条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本案裁判明确,老年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支配权,子女不得以“为父母好”等任何理由侵犯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得对老年人实施谩骂、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家庭暴力行为。

  • 施暴方一般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张某诉焦某离婚纠纷案
    日期:2022-04-01 点击:129次

    施暴方一般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张某诉焦某离婚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由此,在处理离婚纠纷涉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

  • 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康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日期:2022-04-01 点击:198次

    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康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 家暴受害者取证请记住如下几点
    日期:2022-02-24 点击:194次

    家暴受害者取证请记住如下几点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3.公安机关证明。包括出警记录、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4.病历资料和伤情鉴定等材料。包括病历、验伤报告、伤情鉴定书、医药费单据等。5.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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