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常识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了因侵害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侵害人需要承担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残疾的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是给予受害人人身遭受了伤残损害,从而造成了残疾,影响了劳动能力,而由赔偿义务人作出的一种财产损失赔偿。《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了因侵害行为致残的,受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
聚餐饮酒后死亡,参与人是否担责?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当晚与李某甲、李某乙、李某、高某某共同用餐饮酒,期间未发生让酒、劝酒或强制饮酒等行为,五人均未因饮酒过量失去意识。用餐结束后李某甲、李某乙等人将王某某送回宿舍,并交给与其同住的王某、邢某某。次日凌晨,王某起床后发现王某某已死亡。无证据证明王某某死亡与被告共同用餐饮酒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亦无法认定被告具有明显过错。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受害人死亡对其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近亲属,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范畴。对于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原则上应当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相应份额,不应简单参照《继承法》分配原则处理。
家庭主妇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对于无业人员而言,虽然其暂时无收入,但仍有机会就业并获得收入,因侵权人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结果,这种利益获得的可能性在一定时期内将无法实现。所以对其赔偿符合利益丧失说的立场,也较为公平合理。由此可见,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无收入受害人进行误工费的赔偿,符合公平的价值观。
最高法明确答复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赔偿车辆贬值费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易先生的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给其造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该公司及齐某应赔偿对方的车辆贬值费。
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该权利的取得,不需任何其他条件;而荣誉权虽为每一个公民、法人可能取得的权利,但又不是每个公民、法人都能享有的,它的享有需要具备有关条件,必须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并受到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时才能取得。
名誉权的概念和特征名誉权具有各类人格权所共有的法定性、人身专有性和与财产相关联的特征。当然,名誉权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与其他权利相比似有一些区别。如名誉权的专属性很强,民事主体在生存和存续期间都应享有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与法人组织不可分离,不可能像名称权那样可以转让。因此,名誉权还是具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表现出与其他权利不同的特征。
肖像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肖像在制作和使用上所享有的专属和排他的权利。肖像是公民真实形象的艺术再现物。在社会交往中,肖像可以成为公民的形象标志,正如姓名是公民的文字标志一样。同时,肖像的使用与公民的人格尊严密切相关,因此,肖像权也是一种重要的人格权。
名称权的内容及法律特征法人的名称是法人成立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也是它作为民事主体而存在的重要条件。每个法人各自有自己的名称,这使它一方面与公民相区别,一方面与其他法人相区別。法人的名称通常应反映其营业性质、业务活动范围、隶属关系等,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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