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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常识专栏简介

赔偿常识

  • 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三金”不赔(附赔偿公式)
    日期:2023-11-20 点击:14次

    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三金”不赔(附赔偿公式)明确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造成人身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费用。而对于《民法典》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法院不予支持。

  • 超过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还可以继续请求支付吗?
    日期:2023-11-01 点击:17次

    超过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还可以继续请求支付吗?残疾赔偿金的给付以伤残者实际生活需要为出发点。超过给付年限,如确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未来五至十年的残疾赔偿金。

  • 被侵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条件
    日期:2023-09-18 点击:34次

    被侵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条件并非只要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只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可以。一般而言,对于“严重”的认定,应当结合精神损害自身特性和现行司法解释进行理解。精神损害是否达到严重程度,应视人格权益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的情形,在目前尚无新的针对性规定出台的情形下,仍可考虑借鉴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

  • 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日期:2023-09-16 点击:31次

    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损人的保护。民法典除对连带责任的基本特征(连带责任及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连带债务涉他效力)进行规定外,另明确规定了多种连带责任,本词条对此进行了汇总梳理,精炼解读,并附典型案例,欢迎了解。

  • 按份责任法律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日期:2023-09-16 点击:41次

    按份责任法律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民事责任按照责任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其中共同责任又可以按照责任人之间的关系区分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是指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多个当事人之间,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按照一定的份额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按份责任也被称作分割责任,即指各个按份责任人将同一民事责任进行分割,各自承担其中一定份额。民法典除对按份责任基本特征作出规定外,另就多种按份责任作出规定,本词条对民法典规定的按份责任进行汇总梳理、精炼解读,并附相关典型案例,供参考。

  • 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日期:2023-09-16 点击:34次

    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过错推定,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本质上属过错责任原则范畴。本词条主要涉及过错推定的基本规定以及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几种适用过错推定的责任类型。

  •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能获得双重赔偿吗?
    日期:2023-09-10 点击:28次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能获得双重赔偿吗?据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填平”以及不能因同一损害而获得法外利益的法律原则,对于直接损失或重复(竞合)项目不支持双重赔偿,侵权赔偿中的丧葬费和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属于同一性质,因此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受害人已经从侵权方或者工伤保险中的一方待遇获得重复项目赔偿的,不再支持其他方的赔偿。

  • 赔偿权利人在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确定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届满后仍然生存,能否继续请求赔
    日期:2023-08-10 点击:41次

    赔偿权利人在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确定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届满后仍然生存,能否继续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残疾赔偿金?,在人民法院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确定的赔偿义务期限届满后,赔偿权利人仍然可能继续生存。如果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因为残疾赔偿金属于继续性发生的费用,在人民法院确定的赔偿期限届满后,如果赔偿权利人仍然生存,且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则将继续产生赔偿费用,只要损害事实仍然存在,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权不应受到诉讼次数的限制。

  • 法院公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2023)
    日期:2023-06-29 点击:64次

    法院公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2023)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损害赔偿金数额是按原审时的计算标准还是按重审一审辩论终结时赔偿标准重新
    日期:2023-06-03 点击:47次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损害赔偿金数额是按原审时的计算标准还是按重审一审辩论终结时赔偿标准重新计算?如果原审被告申请再审最终致其应付赔偿数额增加不正义,那么原审原告申请再审最终致使其获得了更多的赔偿数额就是正义的了吗?我们不能仅仅用裁判的结果去衡量司法的过程。综上,我们认为,再审法院将有程序错误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损害赔偿金数额应该按照重审一审辩论终结时的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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