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
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是否一同转让部分债权转让的,只是使这部分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对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发生影响,最高额抵押权还要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已经发生的债权和尚未发生将来可能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最高院:自然人在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时,其债务人是否可受让相关债权予以抵销人民法院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认是否支持抵销权的行使。对于债权转让情形下债务人以受让取得的债权主张抵销的,且取得的债权在执行程序中无法实现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诉讼抵销抗辩予以审慎的实质审查。即,人民法院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审查用于抵销的主动债权的取得情况,以保护善意抵销权的同时不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正在诉讼程序进行中的民间借贷债权能否转让对于民间借贷债权的转让,可以适用《民诉法解释》第249条的规定。该条第 1款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该规定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恒定原则的具体贯彻。
民间借贷债权的多重让与中应由哪一方受让人取得债权,在债权多重让与情况下,应以先通知的债权让与优先于后通知或未通知的债权让与六还是以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先后判断受让人的优先顺序六取决于规制债权多重让与的立法价值取向。债权多重让与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立法模式,都有其合理性。依据合同成立确定优先规则的,不论是否通知债务人,先受让人都确定地取得债权,这有利于保障先受让人的利益。依据通知先后确立优先规则的,则侧重于保护积极督促债权让与人履行通知义务或积极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合同应该以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从文义解释来看,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知的形式应当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宜通过司法解释进行限制,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只要当事人能够予以遵守或者在发生争议时债权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自应确认其通知的效力。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通知能否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回,可以参照该条规定进行处理,即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回,撤回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前或者与债权转让通知同时到达债务人。
作为自然之债的民间借贷债权可否转让,自然之债是可以转让的,因为自然之债是一种债权,债权人具有债权利益。在民间借贷中,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属于自然之债。尽管这一类债的借款人可以拒绝履行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但是,一旦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它就是债的履行而非不当得利或者赠与。
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否都可以自由转让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当事人约定以其相互间的其他交易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为定期计算,互相抵销而仅付其差额的,由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能将对方排除在计算之外,故从此类民间借贷合同性质上看,不可让与。
债权转让后,转让人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如何处理如果原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因该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所以债务人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而消灭。此时债权转让合同因所转让的债权已经消灭,所以不能继续履行,受让人可要求原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债务转让后对原债务的保证是否也随着转让,原保证还有效吗债权债务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合同,有保证的债权尽管涉及保证人相关利益,但债权的转让却不必经由保证人同意。那么,债权合法转让后,保证的效力如何呢?根据《担保法》第22条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后,除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人在原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