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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专栏简介

遗嘱

  • 口头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日期:2022-09-21 点击:97次

    口头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口头遗嘱不存在遗嘱人签名或按手印的情况,因为事出危急,根本没有这个条件和机会,也谈不上遗嘱人对遗嘱内容的确认,只能是事后根据见证人的回忆和记忆来尽可能还原遗嘱的内容,正是基于此,口头遗嘱应当严格限制其适用条件。第二,必须是存在危急情况,同时又来不及或难以设立其他形式遗嘱的情况下,口头遗嘱才有效。如果确实存在危急情况但是有条件和可能设立其他形式遗嘱的,即使是存在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

  •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日期:2022-09-20 点击:116次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录音录像遗嘱形式,是录音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的统称,如果遗嘱人采取的是录像的形式,录像中当然包含录音,即为录像遗嘱。如果遗嘱人只是采用录音笔或用手机进行录音的,即为录音遗嘱。这两种形式都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并由见证人进行见证,好处在于可以通过视觉或听觉的方式更为直接地感知和反映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和遗嘱内容。应当由谁来负责录音录像,法律没有进行限定,无论是由遗嘱人提前自行布置好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录制,还是由见证人进行录制,甚至是由遗嘱受益人或者其他第三人进行录制,都是可以的。

  • 自书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日期:2022-09-19 点击:113次

    自书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关于亲笔书写的问题。应当理解为遗嘱的正文、落款、日期等全部内容都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管是用签字笔、钢笔、还是毛笔书写都是可以的,但不能是用打印或印刷的形式。是写在纸张上,还是写在布帛上,甚至是写在竹片上,也都是可以的,只要是能作为书写之物就无不可。是用什么文字和字体法律上也不做要求,无论是汉子、英文、少数民族文字都可以,字体无论是楷书、行书、草书、篆书也都是符合要求的。

  • 代书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日期:2022-09-19 点击:142次

    代书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代书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的内容,代书人代为记录下来,代书人只是如实记录遗嘱人的意见而已,并不是遗嘱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人,代书人不可以对遗嘱的内容提出任何自己的意见,不得对遗嘱人的意思进行修改或篡改,更不得干扰遗嘱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代书人代书的方式,必须是代书人用手写的方式进行代书,不能是用打印的方式,如果用打印的方式进行代书的,就不属于代书遗嘱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将按照打印遗嘱的遗嘱形式进行认定。因为只有手写才能判断遗嘱的每一页是不是都是代书人亲自制作,而不必通过每一页签名进行确认。如果被认定为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否则将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

  • 打印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日期:2022-09-19 点击:144次

    打印遗嘱应当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只要遗嘱的形式是以打印的形式出现的,就直接适用《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不再考虑是遗嘱人自己打印还是代书人代为打印,也就是说,如果是遗嘱人自己打印的,也不能认定是自书遗嘱,如果是他人代为打印的,也不能认定是代书遗嘱。因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书写方式都是要求必须是手写,不能是打印的方式。第二,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签名,这个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不符合遗嘱形式要件。但是,是不是每一页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书写注明年、月、日,则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民法典》把“注明年、月、日”的条款规定在条文的最后,按照文义解释角度来看,应当理解为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每一页书写注明年、月、日,只要有某一页或遗嘱人和见证人中的某个人没有书写注明年、月、日,就属于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

  • 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法与职务权限问题
    日期:2022-09-16 点击:150次

    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法与职务权限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管理人条款的规定,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从这一条款表述可以看出,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也没有委托他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则不再产生遗嘱执行人,而由遗产管理人替代。尽管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亲属会议选任或由法院选任,但我们认为,在我国由法定继承人来执行遗嘱已经成为通例,在遗嘱人没有指定也没有委托他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来执行遗嘱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 遗嘱受益人无权要求提前知道遗嘱的内容
    日期:2022-09-13 点击:96次

    遗嘱受益人无权要求提前知道遗嘱的内容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单方的、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死因法律行为,在立遗嘱人生前,遗嘱只是成立但并未生效,只要立遗嘱人死亡的时候,继承才开始,遗嘱才生效。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前,遗嘱受益人只是对遗产具有期待权,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这种期待权才转化为既得权。所以,在立遗嘱人生前,遗嘱受益人无权要求知道遗嘱内容,立遗嘱人也没有义务告知,即使是遗嘱受益人知道了遗嘱内容,甚至持有遗嘱,也无权要求执行遗嘱内容,不得要求立遗嘱人提前将财产转移或交付给他。

  • 盲人和聋哑人可以立遗嘱吗、有效吗
    日期:2022-09-13 点击:189次

    盲人和聋哑人可以立遗嘱吗、有效吗我国《民法典》对于遗嘱能力采取的是与民事行为能力相一致的做法,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但是,盲人和聋哑人并不一定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不是精神疾病的盲人和聋哑人,就应当可以立遗嘱,只是因为他们自身的身体条件的限制,他们在立遗嘱时应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选择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真实意思的遗嘱形式。对于盲人,俗话说“盲人不盲心”,很大一部分盲人的智力都是与常人无异。对于聋哑人,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可以见到一些事例,其智力也是不下于常人。所以,只要能够证明遗嘱系盲人或聋哑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遗嘱就应当是有效的。盲人只是看不见,其听力和语言能力并没有问题,可以考虑采取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或公证的形式立遗嘱。对于聋哑人,有条件的公证处,可以配备有资质的懂手语的人进行配合,以公证的形式立遗嘱。

  • 生前留下高额财产,打印遗嘱出了问题,法院如何判决
    日期:2022-09-11 点击:85次

    生前留下高额财产,打印遗嘱出了问题,法院如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对“遗嘱继承和遗赠”作了明文规定,当代人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日益增强,现实生活中为避免争产纠纷,立遗嘱不失为一项妥善的办法。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但立遗嘱前请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 如何认定自书遗嘱为有效遗嘱
    日期:2022-09-11 点击:125次

    如何认定自书遗嘱为有效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由此可知,遗嘱人在亲笔书写遗嘱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完全是出自其真实的意识表示,并签名以及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才能称之为有效的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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