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诉讼
原告未按时到庭,法院未按撤诉处理仍继续开庭审判不构成程序违法民事诉讼中应当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告未按时到庭,法院等待各方当事人均到庭后再进行庭审的做法并无不当,未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造成实质性损害,不能认定其审理程序违法。
一审法院开庭后变更合议庭成员但未再次开庭即作出判决系违反法定程序,应予发回重审
法院对当事人庭后补交的针对对方证据的反驳证据进行书面认定是否有违法律规定
当事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搬迁义务,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除超越职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与集体土地征收管理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既不对征收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搬迁义务的,征收管理部门因为不享有法律授权的强制执行权,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行强制执行超越法定职权。
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提交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当事人为达不当胜诉目的,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向一审法院提交,该事实已经原审法院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依法应当进行制裁。
本村村民擅自以宅基地上房屋向非本村村民抵还借款的,该抵偿协议无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并非本村村民,其与该村村民签订的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基于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而与征收部门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因缺乏合法的前提基础,故亦应归于无效。
随意确定申请诉讼保全金额造成被申请人损失,赔偿8万!诉讼财产保全是实现诉讼良好效果的重要手段,但当事人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谨慎确定适当的财产保全标的金额。任意编造、故意夸大财产保全标的金额,确有错误的,还需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相应损失。
上诉人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诉人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案
上诉人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诉人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案
发包人与承包人尚未完成结算的,实际施工人不能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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