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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专栏简介

案例解析

  • 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亲子鉴定 法院:依法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日期:2022-11-19 点击:134次

    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亲子鉴定 法院:依法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父母否认婚生子女关系最常见的两种形式,一是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二是离婚后发现,另行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无论何种形式,一方均可主张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如若符合精神损害赔偿要件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丈夫打赏女主播,妻子能追回吗
    日期:2022-10-26 点击:140次

    丈夫打赏女主播,妻子能追回吗依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作为直播平台的运营者,应当严格管理直播内容,合理约束主播言行,负担起与其盈利相对等的社会责任,注重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播艺人,进行直播表演应当注意文明直播,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作为网络用户,观看直播表演并进行打赏,也应注重合法、理性消费,增强自身道德约束,避免损害他人的财产权利

  • 在网络平台转发他人视频并发布不当言论,构成名誉侵权
    日期:2022-10-12 点击:155次

    在网络平台转发他人视频并发布不当言论,构成名誉侵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名誉权的含义,结合实际讲解了哪些具体行为会侵害他人名誉权,同时指出被告未经他人同意的前提下在直播平台转发他人视频并发布不当言论,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名誉侵权。随着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造谣诽谤行为由线下向网上延伸,借助视频剪辑拼接、杜撰图配文、捏造画外音、“深度伪造”技术等手段,造谣诽谤带来的影响波及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很多人深受其害。新兴网络社交平台的出现扩展了公众言论空间,但公众在享受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更应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通过造谣诽谤侵犯名誉权的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则要承担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

  • 合同当事人事先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权利的约定是否有效
    日期:2022-10-10 点击:101次

    合同当事人事先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权利的约定是否有效约定违约金是意思自治原则在违约损失赔偿领域的体现,作为民事合同的主要救济方式之一,具有可以保障合同顺利履行与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功能。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观点认为司法干预应当保持克制,不应予以调整。另有观点认为,不能将违约金条款全部留待当事人约定,尤其是对不公正的违约金条款。当事人有权处分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在合同中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权利属于意思自治范畴,法院不应否定该约定的效力。同时,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商事交易范畴的商事利益,商事交易主体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应视为其对所参与的民商事活动的风险具有明确认知。

  • 关于给付型不当得利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
    日期:2022-10-10 点击:88次

    关于给付型不当得利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请求权分两个类型,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一方因他方的给付,而受有利益,致他人受损害(当事人具有给付关系),无法律上原因(欠缺给付目的)。”给付型不当得利旨在矫正失败的法律上交易,其成立要件有三:给付、受利益、欠缺给付目的。

  •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吗
    日期:2022-09-28 点击:140次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吗如果赠与的是动产,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动产的物权变动原则上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因此,只要交付了标的物,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上述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也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仅是对抗要件。因此,对该类特殊动产,在已经交付的情况下,不应以未办理转移登记为由,支持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 押金条款,能否适用定金规则
    日期:2022-09-19 点击:106次

    押金条款,能否适用定金规则租赁合同押金的功能在于:一是担保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造成损害,出租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二是由于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在合同中一般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故这里的押金也是为了担保承租人未拖欠上述费用。这与定金的功能显然不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该押金的另外一项功能显然是促使承租人及时履行租金给付义务。因此,在出现约定的迟延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形时,出租人有权没收押金。在此意义上,该押金又具有担保和违约金的双重功能,但不能因此说它就是定金。

  •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
    日期:2022-09-15 点击:123次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每个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权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公开,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公开。如果一个人明确同意分享、公开其隐私,则不构成侵害隐私权。如果未经他人的许可,实施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屡见不鲜。比如在网络暴力事件中,通过“人肉搜索”获取他人的手机号、QQ号等,并进行传播,使号码使用者不断地收到辱骂信息,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在酒店、试衣间发生的偷拍事件触目惊心,酒店里让人防不胜防的针孔摄像头将个人隐私向社会进行“现场直播”

  • 健身会所销售顾问朋友圈发他人胖瘦对比照,侵犯隐私吗
    日期:2022-09-15 点击:110次

    健身会所销售顾问朋友圈发他人胖瘦对比照,侵犯隐私吗隐私主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秘密活动、秘密信息两个方面。“隐私”拆开来看,一是“隐”,即自然人不愿公开、不愿为他人知晓的事情;二是“私”,即纯粹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事。2.我们在提高保护个人隐私意识之前,首先要了解法律所保护的“隐私”究竟包含哪些内容。首先是私密空间,私密空间是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私人空间,比如:我们的私人住宅,而且理所当然地包括租住的房屋。其次是私密活动,也就是我们不愿他人干涉或者他人不便干涉的私人活动,比如我们的上网浏览记录、IP地址、个人行踪等,值得一提的是,将他人的婚外性生活向社会散布的行为也属于侵害隐私权。最后是私密信息,也就是我们不愿他人知晓或他人不便知晓的信息,比如私人信件、私密文件、个人日记等。

  • 因诉讼请求有误导致的败诉案例
    日期:2022-09-12 点击:109次

    因诉讼请求有误导致的败诉案例原告在诉讼中却没有按此约定主张被告支付违约金,即等于是放弃了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权利,却是要求被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计算标准”支付违约金,但该请求却找不到法律依据。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26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只有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才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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