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中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不动产、存款、股票、股权等,婚前财产归属不因婚姻长短而改变,但如果使用婚前财产进行投资,所得收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价值不大的生活用品,如价值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生活用品价值大或否,法官需要根据在个案中双方的收入水平、财产情况以及生活用品的价值情况进行确定。
协议离婚后7年发现孩子非亲生,能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吗甲男、乙女系协议离婚,甲男误以为丙是其亲生女儿,故在离婚协议中与乙女约定由甲男抚养丙并独自承担丙十八岁前的抚养费。现甲男发现丙与其无血缘关系,其对丙无抚养义务,甲男要求乙女返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计算标准如下: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甲男、乙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乙女共同抚养丙,共负抚养费,乙女应将甲男负担的一半抚养费返还甲男。2012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间,根据离婚协议约定,丙由甲男一人抚养,其开销由甲男一人负担,乙女应将此期间丙的抚养费全额返还甲男。至于乙女辩称离婚后双方轮流抚养丙,无事实依据,不予采信。
民法典对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调整方法与价值选择是不同的。具体到婚姻关系来说,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上述三项原则中,婚姻自由居首,这是婚姻家庭编的基本价值选择:人身关系只能以“人”而不能以“物”为中心,婚姻应当以感情而不能以物质为基础。因此,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对结婚、离婚的权利进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对方已举行了订婚仪式,现双方解除婚约,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综合考虑双方未能最后结婚的原因、双方定亲的时间、双方同居的情况,“改口钱”双方父母互相支付的情况,原告已将部分彩礼礼金用于购买家具、支付婚庆、餐费、婚纱费用等的情况,法院酌情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彩礼礼金1.5万元及部分首饰。
抚养费“随心”给付,给还是不给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小兰与小新于2016年年底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小丫由其母亲抚养,抚养费小新随心,婚后房产归小丫和小新所有。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男方随心”,意思表示不明确,字面理解为抚养费男方遵从意愿,可以给付,也可以不给付,即使给付,数额也由男方自愿决定。
离婚又复婚,“夫妻财产约定”效力如何夫妻财产制的约定,是夫妻为了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而自愿选择的对夫妻财产关系产生一般性的、普遍性约束力的夫妻财产制度,只能在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限定共同制中选择,最终结果均是婚前或婚后财产要么归共同所有,要么归原权利人所有,故并不是针对某个或某些特定的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
举办婚礼但没领证,分手时能否要回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被告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要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彩礼的数额,原告主张彩礼为11.8万元,被告认为其中2.8万元系筹办婚礼费用,不属于彩礼,但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目录,被告已认可彩礼为11.8万元,且被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2.8万元是原告给被告办婚礼的费用,故对被告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归属是离婚案件中必须关注并妥善解决的一个问题。法院在考虑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时,应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为原则;同时,应强调抚养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能随个人意愿任意推脱和放弃。父母均拒绝直接抚养子女,势必会给孩子的内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也极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一起年近九旬的老人与六子女的赡养纠纷案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数不断增加,“空巢老人”比例持续走高,加之部分农村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容易忽视对家中老人照料护理,赡养纠纷时有发生。依托巡回审判机制,将赡养纠纷案件审理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在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有利于扩大案件影响,引导更多群众明理懂法,积极承担赡养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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