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夫妻个人财产损坏,离婚时可要求以共同财产抵偿吗 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即使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本案中,牛某的梳妆台是牛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自然消耗、灭失的,因此不能用夫妻共有财产抵偿。
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有时效限制吗 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是有时间限制的。尽管我国法律制定了相应条款,允许婚姻当事人的一方就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同时也规定了诉讼时效,即自发现之日起2年之内。本案中,李某自离婚之时就知道,至今已经4年了,已经超出诉讼时敖。即使李某行使请求权,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了。
协议离婚,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冯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给付损害赔偿。尽管冯某与袁某协议离婚,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冯某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障碍。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女性弱势群体,我国《婚姻法》特别作出了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胡某可以要求给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娴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案中胡某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而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离婚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吴某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另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吴某刚出生的孩子被丈夫罗某扔进了深山,直接导致了孩子的死亡,他有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该作出赔偿。
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判断秦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要视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彩礼的性质寸以认定为当事人一方的父母为了子女的结婚出资,按此理解,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一方给付对方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接受了彩礼,即是对婚姻的承诺,如果后来没有结婚,彩礼一般是要返还的。本案中,秦某父母给周家的彩礼,根据司法解释的阐述,应该是要返还的。
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产生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两人经过协商对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如果产生了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结婚未登记,分手时能否分到一半房产 因为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夫妻关系。如果阿琳想分到一半房产,需要与男方协商经其同意;如果男方不同意,阿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在同居期间购房的房产,阿琳也出了一半的房款。另外,如果所购房屋已经办理房产证书且房产证书上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则阿琳不能分到该房产,只能要回出资的房款。
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吗 这样的要求合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婚前个人财产会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吗 张某收藏的古画属于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或其维持时间的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除非婚姻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或者婚后订立约定,否则无论婚姻关系存在多久,婚前个人财产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是我国《婚姻法>对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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