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杨某采用威胁的手段迫使李某与其结婚。婚后,李某不堪忍受杨某的折磨,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并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律师解析】这样的要求合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条链接】《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久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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