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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在婚外恋期间给予情人的财物 属于什么性质,应如何认定
    日期:2013-07-15 点击:321次

    在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夫或妻有权将约定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而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据此,给予婚外情人的财物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如借贷等关系,应属于赠与。该赠与行为因对方实际接受财物而完成,赠与人事后无权请求返还。

  • 关于离婚时按揭房以及父母资助款的归属问题之分析
    日期:2013-07-15 点击:188次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的,无论是用夫或妻一方婚后的经济收入,还是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房屋,都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按揭房应是李先生与张女士的共同财产

  • 离婚案件中如何准确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依法合理分割
    日期:2013-07-15 点击:353次

    离婚案件必须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法院首先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在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生产生活等原则基础上将财产进行分配。

  •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哪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日期:2013-07-08 点击:583次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哪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及时取得诊断证明和鉴定结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具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保存相关的物证。能证明家庭暴力的相关物证包括施暴者用的凶器、木棒、铁棍或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痕迹如血迹、指纹的物品等。都要妥善保管,以备到时出示,作为诉讼证据。

  •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家庭暴力实施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日期:2013-07-08 点击:170次

    未成年人到公园游玩溺水而亡公园该不该承担责任 受害人应当了解救助途径和手段。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互相享有继承权吗
    日期:2013-07-07 点击:472次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互相享有继承权吗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相待,群众公认的,得视为配偶。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如果不具有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同居的,应属于非法同居或姘居关系。他们不具有配偶身份,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继承对方的遗产。

  • 妻子继承丈夫的财产改嫁时能带走吗
    日期:2013-07-07 点击:372次

    妻子继承丈夫的财产改嫁时能带走吗 妻子所继承的丈夫的遗产,所有权由妻子享有,即使以后妻子改嫁,任何人都不能因此而阻止妻子将其所继承的丈夫遗产带走,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什么情况下适用遗嘱继承
    日期:2013-07-07 点击:362次

    什么情况下适用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没有遗嘱的,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虽有遗嘱,但是无效,也同样不能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 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解析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日期:2013-07-07 点击:238次

    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解析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接续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

  • 夫妻一方死亡遗产怎么继承
    日期:2013-07-07 点击:430次

    夫妻一方死亡遗产怎么继承 当夫妻一方死亡时,死亡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成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对于其与另一方生前共同所有的财产,则应当先分出一半,归尚生存的一方所有,另一半方可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因此,当夫妻中一人死亡时不能把他们所有的财产一概当成遗产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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