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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关于未明确夫妻名义的同居关系案分析
    日期:2013-07-16 点击:254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规定。婚姻法意义上的同居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可以分为合法的同居和非法的同居两种。合法同居即婚姻,是指符合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的同居,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非法同居从内涵上讲,应是不具备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各种要件的规定而发生的男女同居,是一种事实民事行为,不为法律所支持;从外延上讲,非法同居应是除合法同居以外的其他各种同居行为。我们在审判实践中所说的事实婚姻,从实质上讲是非法同居的一种表现形式。本案的原、被告之间显然不存在合法的婚姻,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构成非法同居关系,还要看其是否构成同居关系

  • 关于涉刑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纠纷案之分析
    日期:2013-07-16 点击:181次

    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精神赔偿不属于受案范围,理由在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这显然是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两个诉讼的合并误作两个诉讼的混同,以承担刑事责任为理由而免除民事责任,以公法的后果代替私法的责任,显然有违现代法治精神

  • 在婚外恋期间给予情人的财物 属于什么性质,应如何认定
    日期:2013-07-15 点击:325次

    在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夫或妻有权将约定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而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据此,给予婚外情人的财物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如借贷等关系,应属于赠与。该赠与行为因对方实际接受财物而完成,赠与人事后无权请求返还。

  • 关于离婚时按揭房以及父母资助款的归属问题之分析
    日期:2013-07-15 点击:193次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的,无论是用夫或妻一方婚后的经济收入,还是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房屋,都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按揭房应是李先生与张女士的共同财产

  • 离婚案件中如何准确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依法合理分割
    日期:2013-07-15 点击:358次

    离婚案件必须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法院首先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在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生产生活等原则基础上将财产进行分配。

  •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哪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日期:2013-07-08 点击:587次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哪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及时取得诊断证明和鉴定结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具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保存相关的物证。能证明家庭暴力的相关物证包括施暴者用的凶器、木棒、铁棍或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痕迹如血迹、指纹的物品等。都要妥善保管,以备到时出示,作为诉讼证据。

  •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家庭暴力实施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日期:2013-07-08 点击:173次

    未成年人到公园游玩溺水而亡公园该不该承担责任 受害人应当了解救助途径和手段。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互相享有继承权吗
    日期:2013-07-07 点击:476次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互相享有继承权吗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相待,群众公认的,得视为配偶。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如果不具有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同居的,应属于非法同居或姘居关系。他们不具有配偶身份,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继承对方的遗产。

  • 妻子继承丈夫的财产改嫁时能带走吗
    日期:2013-07-07 点击:374次

    妻子继承丈夫的财产改嫁时能带走吗 妻子所继承的丈夫的遗产,所有权由妻子享有,即使以后妻子改嫁,任何人都不能因此而阻止妻子将其所继承的丈夫遗产带走,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什么情况下适用遗嘱继承
    日期:2013-07-07 点击:364次

    什么情况下适用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没有遗嘱的,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虽有遗嘱,但是无效,也同样不能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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