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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
    日期:2013-07-07 点击:451次

    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 在死者的遗产中,有时会有一些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例如一栋房屋、一件历史文物、一整套设备等。对这些财产如果进行实物分割势必会损害其价值和效用。因此,对于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的处理,《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因此,对于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如果有几个继承人,应采用下列办法来处理。

  • 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
    日期:2013-07-07 点击:236次

    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 王家兄弟俩有权继承的是,其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王某夫妇生前使用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作为王某夫妇的遗产。本案例中,5间房屋、承包地上种植的庄稼和蔬菜、宅基地上种植的树木、家畜若干、存款1万元、500元的债权、以及平时生产生活用品,都是王某夫妇的遗产,王家兄弟俩有权继承。

  • 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具体办法有哪些
    日期:2013-07-07 点击:393次

    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具体办法有哪些 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应当遵循三个原则:第一,确定家庭共同财产范围,这是分割的前提,应将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分离出去;第二,确定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不是家庭共有人的不能分得共有财产;第三,确定各共有人应当分得的份额。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对家庭共同财产贡献较大的,可适当多分。

  • 子女不打算继承遗产就可以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日期:2013-07-06 点击:316次

    子女不打算继承遗产就可以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子女必须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赡养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是硬性的、无条件的,这项义务的履行并不以子女是否打算取得继承权为条件。因此,即使子女不打算继承父母的遗产,也不得放弃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祖父母能否要求成年孙子女尽赡养义务
    日期:2013-07-05 点击:358次

    祖父母能否要求成年孙子女尽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彼此密切的血缘关系仅次于父母子女关系。本来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不存在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外。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应由谁担任其监护人
    日期:2013-07-05 点击:696次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应由谁担任其监护人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 婚姻家庭法中规定亲人之间有哪些扶养义务
    日期:2013-07-05 点击:263次

    婚姻家庭法中规定亲人之间有哪些扶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签订协议解除吗
    日期:2013-07-05 点击:601次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签订协议解除吗 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无条件的,不得随意免除。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能因此消除。

  • 家庭对未成年子女有哪些保护责任
    日期:2013-07-05 点击:502次

    家庭对未成年子女有哪些保护责任 家庭教育主要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思想上、品德上对未成年人的帮助和关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这些规定表明,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健康的思想教育和品行教育两项。健康的思想和品行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社会公德和真诚、善良、忍让的思想品质。

  •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日期:2013-07-01 点击:502次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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