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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协议离婚后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5-03-17 点击:245次

    协议离婚后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东与刘倩在婚姻存续期间,王东对刘倩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医院诊断证明,有派出所的出警与询问笔录,有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证明,足以证明王东对刘倩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婚姻解体,王东存在很大过错。尽管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在离婚协议中刘倩并没有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起诉的时候也没有超过一年的除斥期,刘倩的诉讼请求予以部分支持。

  • 离婚后能否取消对方的探视权
    日期:2015-03-17 点击:372次

    离婚后能否取消对方的探视权探视权是一种权利,也更加是一种义务。夫妻离婚后,不改变孩子与父母的血缘关系,也不因此减少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探视权从某种程度讲也是为了保障离异家庭的孩子,尽量较少孩子的因父母离婚所带来的伤害。

  • 虚假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约定的有效性
    日期:2015-03-16 点击:155次

    虚假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约定的有效性根据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判断。离婚协议约定孙某取得存款四万伍仟元。房产一处,组合柜一套、双人床一个、洗衣机一台归刘某。其他财产未作约定。但是,根据孙某的诉称,家中存有钢管,共同承包养殖小区,并且相关证据也证明了这一点。对于数额如此巨大的财产,在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正常人,双方不太可能不分割这部分财产,孙某也不太可能任由这部分财产留在刘某的房里。

  • 死者家属对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分割
    日期:2015-03-16 点击:335次

    死者家属对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分割这笔医院的赔偿金,应由张先生的父母、妻儿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也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享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不同的份额。医院与张先生的父母、妻儿因医疗事故,自愿签订了医疗事故补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协议。

  • 认定抚养教育关系“四条件”
    日期:2015-03-16 点击:280次

    认定抚养教育关系“四条件”有些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物质抚养,但也经常打骂、虐待继子女。在这种环境长大的孩子往往存在心理疾病,甚至作出反社会或犯罪行为。笔者认为,只抚养,不教育,不能认定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 恋爱时买房登记一方姓名 分手后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日期:2015-03-16 点击:160次

    恋爱时买房登记一方姓名 分手后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本案所涉及的房屋进行了有效登记,依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来看,李某即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房屋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故不存在公信力的问题。所以在王某能够证明赠与行为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登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种观点夸大了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混淆了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作用范围,故认为李某是房屋的绝对所有权人并不可以撤销是不正确的。

  • 离婚中精神损害适用依据之探讨
    日期:2015-03-16 点击:174次

    离婚中精神损害适用依据之探讨法院判决原告张女士与被告王先生离婚;原告张女士与被告王先生所生之女小王由原告张女士抚养;被告王先生自2009年11月1日始,每月给付原告张女士子女抚养费300元(至小王十八周岁止)。被告王先生赔偿原告张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驳回原告张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一次性支付巨额抚育费条款是否应予支持
    日期:2015-03-16 点击:178次

    离婚协议中一次性支付巨额抚育费条款是否应予支持本案中就是支付还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签订协议有效成立,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应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考虑的是第二种意见,驳回了原告要求一次性支付65万抚育费的诉讼请求。

  • 离婚时按揭房及父母资助款是否属夫妻共有
    日期:2015-03-16 点击:241次

    离婚时按揭房及父母资助款是否属夫妻共有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的,无论是用夫或妻一方婚后的经济收入,还是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房屋,都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按揭房应是李先生与张女士的共同财产。

  •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日期:2015-03-16 点击:181次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离婚案件必须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法院首先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在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生产生活等原则基础上将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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