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同居结束后受暴妇女仍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期:2023-06-23 点击:54次

    同居结束后受暴妇女仍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黄某辩解因申请人藏匿女儿,导致其无法与女儿见面,心里很生气,于是想买瓶辣椒水。可见,黄某购买辣椒水并非用于防身,而是意图报复叶某。叶某提交的辣椒水购买记录、住所楼道监控录像等证据及黄某自认的事实,足以证实黄某及其亲属因女儿抚养权及探望争议对叶某进行骚扰、威胁,使叶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叶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 对于家暴事实的认定应当适用特殊证据规则
    日期:2023-06-23 点击:95次

    对于家暴事实的认定应当适用特殊证据规则原告马某某主张丁某某对其实施暴力,并提交了相关佐证证据,虽丁某某予以否认,但马某某提交的病历资料及鉴定文书中均有“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表述,而丁某某对于马某某的伤情并未给予合理解释,综合双方的陈述以及马某某提交的证据可以确认,丁某某在其与马某某发生矛盾的过程中,确实动手殴打了马某某。法院根据家暴事实的认定,并综合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 继子女对其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日期:2023-06-23 点击:73次

    继子女对其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本条规定的问题在实践中并非疑难问题。从实践来看,比较棘手的问题是,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何操作,即如何具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以多长时间为宜?另外,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如何解除?只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完善了这些配套制度,本条规定才能更好地适用。

  • 被收养人对其生父母的遗产享有的权利
    日期:2023-06-23 点击:84次

    被收养人对其生父母的遗产享有的权利《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10条似乎给人以误解,就是被收养人必须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其才可以对其生父母享有遗产酌给请求权。事实上,依据《民法典》第1131条的规定,被收养人享有遗产酌给请求权的前提仅仅是对其生父母扶养较多。即便被收养人没有尽到其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影响其对生父母的遗产酌给请求权。

  • 丈夫借了钱,妻子不知情,算不算共同债务
    日期:2023-06-21 点击:69次

    丈夫借了钱,妻子不知情,算不算共同债务孙兴和赵颖原系夫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孙兴向李乐借款10万元。后孙、赵二人离婚。因孙兴未及时清偿全部借款,李乐诉至法院,要求孙兴偿还剩余借款本金5万元,并请求赵颖对孙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孙兴偿还李乐借款本金5万元,驳回要求赵颖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 成年子女能否以无生活来源为由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
    日期:2023-06-21 点击:75次

    成年子女能否以无生活来源为由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小贾系老贾夫妇的独生子,目前在国内某高校就读研究生二年级。老贾夫妇在北京有一套住房,打算出售,但小贾不同意,他认为自己从小生活在这里,对房子很有感情。于是在2021年,小贾以自己在校读书、无生活来源为由,一纸诉状将老贾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老贾夫妇在这套住宅之上为小贾设立居住权。

  • 这笔彩礼到底要不要还?
    日期:2023-06-21 点击:81次

    这笔彩礼到底要不要还?虽然原、被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并未直接称该款项为彩礼,但从原告对被告发送的微信来看,原告一直明确该款项性质是基于双方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以结婚为目的,被告对此也予以认可。且原、被告相识时间较短,又均是普通工薪阶层,一次性支付33.05万元作为普通赠与不符合常理。故法院认定,该33.05万元属于彩礼性质。现原、被告已经分手,被告也多次表示同意返还,因此原告作为给付方要求收受人返还该款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 对 “家暴” 勇敢说不!
    日期:2023-06-21 点击:69次

    庭审中,原告李女士提交了其与被告王先生在2020年底达成的协议,协议书中写明了“即日起男方坚决不可家暴”,王先生辩称该协议系其前往李女士家中协商时,遭受了李女士及其家人的胁迫才签的字,但是结合查明的该协议书形成的经过,法官认定王先生对李女士存在家暴情形且经法院调解无效,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判决李女士与王先生离婚,积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协议离婚后复婚,再次协议离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日期:2023-06-19 点击:57次

    协议离婚后复婚,再次协议离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婚姻并非儿戏,男女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亦不能随意反悔。除非一方举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即生效,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于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的约定一定要慎重。即使以后两人复婚,也一定要切记对之前离婚协议中财产、债务条款进行重新约定,避免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

  • 三子女争相担任监护人,法院: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判决主文明确监护监督内容
    日期:2023-06-19 点击:133次

    三子女争相担任监护人,法院: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判决主文明确监护监督内容“《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