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爸爸想加入孩子班级微信群,学校不让怎么办
    日期:2023-06-19 点击:48次

    爸爸想加入孩子班级微信群,学校不让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该条款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确保子女的合法利益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根据我国教育法第30条第4款规定,学校负有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的义务。在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学校应视情况紧急程度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家访、到校面谈等方式向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履行相应的通知和告知义务,并在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要求知悉受教育者在校情况时积极予以配合。

  • 二胎家庭父母离婚,孩子是否平均分配一人一个
    日期:2023-06-19 点击:77次

    二胎家庭父母离婚,孩子是否平均分配一人一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应当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关爱,健康成长不仅仅是指身体健康,还指心理健康、情绪健康。对于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并非简单机械地平均分配,若子女均由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则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可判归一方。

  • 丈夫离家出走六年,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日期:2023-06-19 点击:74次

    丈夫离家出走六年,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被抚养人能否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剥夺了其权利为由,主张增加抚养费
    日期:2023-06-19 点击:67次

    被抚养人能否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剥夺了其权利为由,主张增加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父母自愿登记离婚,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父亲要求抚养孩子并承担全部子女抚育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约定与上述法律规定并不冲突,并未剥夺孩子的权利。

  • 被抚养人能否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剥夺了其权利为由,主张增加抚养费
    日期:2023-06-19 点击:72次

    被抚养人能否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剥夺了其权利为由,主张增加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父母自愿登记离婚,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父亲要求抚养孩子并承担全部子女抚育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约定与上述法律规定并不冲突,并未剥夺孩子的权利。

  • 受暴方过错并非家暴理由,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日期:2023-06-17 点击:37次

    受暴方过错并非家暴理由,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张某虽有过错,但邹某不能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严重性、持续性、经常性并非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2018年11月24日张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可见邹某的暴力行为已对张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法院认定邹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由于邹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而且双方已经分居,张某坚持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邹小某由张某抚养,邹某于每月20日前支付邹小某抚养费1000元,直至邹小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 涉家暴案件审理必须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
    日期:2023-06-17 点击:82次

    涉家暴案件审理必须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虽然司法拘留之后郑某某也没有再敢对女方及孩子实施暴力,但为了确保庭审安全,合议庭决定采取隔离审判的模式,将李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安排在另外一个审判庭,由专门的社工陪同,通过远程技术进行网上开庭,申请了两名法警执庭,并从大门口安检开始就对郑某某保持高度戒备。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后安排李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先签笔录,并从安全通道先行离开法院,避免与郑某某接触。

  • 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可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日期:2023-06-17 点击:61次

    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可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日期:2023-06-16 点击:108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我们基本同意你院意见。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芳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姓名。但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是不对的。因此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婚姻法的。如陈森芳坚持拒付抚养费,应按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日期:2023-06-16 点击:98次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