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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夫妻之间能否成立借贷关系
    日期:2017-11-01 点击:142次

    夫妻之间能否成立借贷关系合同法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双方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分别财产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发生提供了可能性。在当前的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夫妻之间存在以借款为内容的合同。

  •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日期:2017-11-01 点击:111次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夫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考虑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结合双方离婚时互相给付的实际情况,为便于执行,可由一方按照住房公积金款项的折价款给付另一方,此后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不再进行分割。

  • 最高院民一庭: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日期:2017-11-01 点击:175次

    最高院民一庭: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

  • 离婚时承诺的抚养费条款能否轻易推翻
    日期:2017-11-01 点击:120次

    离婚时承诺的抚养费条款能否轻易推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虽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小孩的法定义务,但并不限制父母在离婚时就小孩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双方均应诚实信用地履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适用仅限于“必要时”,不能被随意地滥用,不能成为协议离婚双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借口。

  • 买房的钱到底是谁付
    日期:2017-10-31 点击:337次

    买房的钱到底是谁付该案件的争议焦点为李某出具的《抵押合同》中100万元欠款是否真实存在。向某主张李某欠款100万元,除提供一张基于借贷关系产生的《抵押合同》作为证据外,还应提供相关付款行为的证据,否则就难逃霸王硬上工之嫌疑了,自然也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结婚礼金离婚时需要归还吗
    日期:2017-10-31 点击:453次

    结婚礼金离婚时需要归还吗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依照现行的婚姻法解释 (二)之规定,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恋爱期间付出的钱能否以不当得利收回
    日期:2017-10-31 点击:188次

    恋爱期间付出的钱能否以不当得利收回权利人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应当对该四个构成要件负证明责任。而本案中范蠡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没有胁迫或者重大误会等可撤销的情况下支付给西施5万元,该行为未见有违反社会公德等合同无效情形,未见有损害案外第三人阿勇配偶的情况,故范蠡要求返还并无法律依据;即使依照民法理论上的自然之债,债务人如自愿给付,则在给付行为完成后亦不得再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 恋爱期间有些协议不是你动心就能签的
    日期:2017-10-31 点击:347次

    恋爱期间有些协议不是你动心就能签的不动产的所有权证书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然而这并不影响权利人以协议、合同等形式处分相关权益。意思表示真实但未经登记的所有权变动协议,仍受国家法律保护。原告A与被告B签订的关于涉诉房屋所有权分割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原告A依约定请求确认所有权份额,应予支持。被告B以赠与和意思表示不真实进行抗辩,但未能就其抗辩事由向本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 母亲不尽责,让恋爱未满18岁的女儿嫁人怎么办
    日期:2017-10-31 点击:240次

    母亲不尽责,让恋爱未满18岁的女儿嫁人怎么办刘陵是原被告的婚生女,原被告在抚养过程中均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原被告离婚时,刘陵虽经法院确认由被告其母亲抚养,但其母再婚后未能把孩子带在身边尽自己的监护义务。为保护其合法利益,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根据刘陵自愿选择随其父亲淮南王生活的意见,对原告要求变更对其女儿的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应予以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是完全正确的。

  • 恋爱期间消费及赠送礼价过百万,分手时可要求返还吗
    日期:2017-10-31 点击:402次

    恋爱期间消费及赠送礼价过百万,分手时可要求返还吗关于恋爱期间消费开支,系贺先生自愿支付,无须返还。第二种意见认为,恋爱和结婚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恋爱后是否结婚,具有不确定性,对于不确定事项的消费和赠送行为,应当预料到恋爱失败的后果,因此,不需要返还恋爱期间的消费和赠送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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