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最新《民法典》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否有期限限制、当事人不服的怎么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最新《民法典》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最新《民法典》规定: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第1款、第2款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最新《民法典》规定: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最新《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实施者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家庭暴力的实施者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民法典》规定:如何防范家庭暴力《民法典》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在第1043条第1款中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自然要求一个家风优良的家庭,要坚决避免和防范家庭暴力。而防范家庭暴力问题,不是哪一个部门的职责,而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由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国家机关与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形成全社会的合力。
最新《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家庭暴力《民法典》第1042条第3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并且家庭暴力必须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而家庭成员主要是指具有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等。
最新《民法典》为法律所禁止的重婚行为具体如何界定《民法典》第1041条第2款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第1042条第2款规定,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最新《民法典》规定:借女儿婚姻,向亲家索要“天价彩礼”是违法行为吗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第1款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你现在借着女儿结婚的机会,向亲家索要“天价彩礼”已经违反了《民法典》有关规定,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最新《民法典》独身老人有争取自己“黄昏恋”的婚姻自由吗我国《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的婚姻自由制度,其适用对象包括所有人,即不仅年轻人有婚姻自由,老年人也有自己的婚姻自由。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往往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晚年的时候处于一种独身的状态。老而有伴往往是这些老人内心的最大渴望。但老年人再婚往往面临着巨大压力,特别是来自子女的干预很容易让老年人丧失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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