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有子女赡养能否成为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抗辩理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离婚时一方应否支付另一方婚前收养小孩的抚养费案例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夫妻“忠诚协议”约定一方净身出户是否有效案例解析《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本案中,黄某与刘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虽有涉及离婚这种人身属性内容,但该协议的目的是财产分割,且只有在夫妻离婚时才会产生作用;也即该协议是在夫妻双方离婚的前提才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此该协议并没有引起身份关系的改变,更没有约束人身关系。同时,签订该协议的主体是夫妻,属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因此从上述分析来看,本案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合同;因有离婚作为前提条件,故该合同在签订时成立,但只能到夫妻离婚时才能生效。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 债务应否共同承担案例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约定共有的房产归女方 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案例解析《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婚姻篇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而无需行使撤销权。若一方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则有权行使撤销权”。
子女抚养费的起算点该如何计算案例解析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对于子女抚养的规定有两处,一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一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挥着不能独立生活的呈现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该两处的内容表达的是父母任何一方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当父母或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子女有向其主张的权利
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或变价款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再一次向社会大众明确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分割的是“出资额”而非“股权”。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最高法层面已经初步的达成共识,只是广大律师及当事人无法接受。
法院处理代孕纠纷的最新裁判规则二胎政策一出,去医院咨询“冷冻胚胎复活”的人数激增,很多报道称代孕市场将迎来大波新客户。怀孕有风险或无法再度怀孕的夫妻,是否有人会中意“代孕”生子?其中隐含的生育选择权、亲子关系、胚胎监管权等风险,是否应当先了解呢?看了本期代孕典型案例的法院裁判规则,就会对代孕的上述风险有评估了。
如何认定用彩礼炒股获得的收益案例解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25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男方为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属于一种赠与,系女方的个人财产。
妻代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案例解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这条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但股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不仅具有财产性的经济效益,而且具有人身属性特征,从某种层面上说,股权更像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不仅具有财产性的经济效益,而且具有人身属性特征,从某种程度上讲,股权更像一种权利而非财产性质,但股权的收益和价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股东身份仅股权持有一方所能享有,其配偶不能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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