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纠纷案例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销售抵押物的情况下,抵押权消灭担保物权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其优先的内容在于抵押物的价值,而非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在抵押物已经转让的情况下,作为购买人取得的是抵押物的所有权,特别是在购房人已经支付对价,并且是善意的情况下,如果再将抵押权的负担转移给购房人,显然不利于保护购房者的所有权。基于上述分析,原判决对于农行道外支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亲属之间借名买房未签书面协议,法院如何认定借名关系房屋系江男装修。江男提交了装修材料送货单等单据,所留联系人均为江男与前妻齐女,联系电话亦为两人的号码,且相应的电话号码也是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留存的买方的电话号码。刘女称相关购房材料及装修票据系江男利用齐女代其保管时擅自留存取得,其未能提交证据,且所有的装修票据中均未出现刘女的名字或联系方式,这与刘女所称的装修为其所为的主张,明显不相符合。
物业赠送的净水器漏水导致家中“水漫金山”,该谁来赔?法院判了!本次漏水事件是由净水器滤芯破裂引起,但外漏的水浸泡全房且下渗至楼下天花板、墙面,说明该漏水时间较长,李某夫妇对该房屋的管理存在疏忽,对财产损害扩大存在一定责任,故李某夫妇对该房屋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重庆市某福利院、梁某先与梁某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该案是人民法院生动诠释“遗嘱指定监护”的典型案例。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遗嘱指定监护是父母对子女最深厚、最纯粹的感情的延续,是爱的接力。父母通过遗嘱指定最信赖的社会福利机构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子女利益,也彰显了民法典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审理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查明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基础上,尊重父母对子女的最后关爱。
受恩不报反讼争 撤销赠与护权益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依法判决支持老人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既维护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也彰显了法律对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的规制和谴责,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在亲情面前要多一份感恩,在利益面前要多一份理性。
不正当干预搜索结果的“负面内容压制”约定无效互联网时代,搜索引擎是重要流量来源以及流量分发渠道,搜索结果排序是搜索引擎最核心的部分。“负面内容压制”服务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算法技术等手段人为干预搜索结果排名,以实现正面前置,负面后置,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客观、全面地获取信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破坏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本案裁判对于维护网络消费者知情权及互联网空间公共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提供酒店在线预订服务方应当履行协助退订等合同附随义务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订酒店等服务的情况十分常见。线上预订服务提供者上游对接各类服务商或供应商,下游对接广大消费者,中间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容易滋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道德风险。本案裁判认定提供酒店在线预订服务方应当履行协助退订等合同附随义务,防止消费者权益被不当减损,有利于促进在线旅游平台经营模式健康发展。
话说违法建筑建设项目取得规划许可后,在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内,以项目建设单位为违法建设实施主体的,规划国土部门与城管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如何划分?今天小编带大家通过一个案例了解一下。
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赠与行为发生在王某与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涉标的为王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且王某与刘某之间的赠与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故涉案赠与行为无效,张某主张刘某返还赠款31285.5元,有其出具的转账、红包记录等证据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女方为情人尽快离婚给其老婆300万,未与男方结婚后起诉返还,一审:还;二审:不还!虽被上诉人自认其对女方没有任何给付义务,该款项给付动机在于促成男方与女方尽早离婚,“进行了一次金钱和感情的交换”“这种赠与违背了社会良好价值观、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但其基于该给付动机完成给付后主张无效之返还,更是有违公序良俗,悖于诚信,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故参酌“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法理,被上诉人因悖于善良风俗向女方所为本案给付款项,给付目的达成后又据此主张给付无效返还,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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