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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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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高息借贷、买卖厂房等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所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无效
    日期:2017-05-18 点击:186次

    经济适用房、高息借贷、买卖厂房等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所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无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是规避法律行为,因高息借贷行为本身不合法,故商品房买卖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 对待给付义务的同时履行
    日期:2017-05-09 点击:402次

    对待给付义务的同时履行仅以买受人未支付剩余购房款作为拒绝履行抗辩的,法院应当依据买受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出卖人在买受人依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时,交付房屋、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 因“出卖人原因”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认定
    日期:2017-05-09 点击:226次

    因“出卖人原因”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出卖人代为办证的,出卖人仍负有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即出卖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或法定办证期限届满的三十日前,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并将协助办证所需的必要证明材料备齐提交房屋登记机关

  • 微信也能当证据 留存记录很重要
    日期:2017-03-09 点击:167次

    微信也能当证据 留存记录很重要,相对于借据、银行转账凭证等传统形式的证据而言,QQ、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例如存在伪造、变造或者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故不建议仅凭QQ、微信联系,就草率出借款项。

  • 有借据而无其他佐证 仍可能存在败诉风险
    日期:2017-03-09 点击:343次

    有借据而无其他佐证 仍可能存在败诉风险借据等债权凭证,虽然是认定借款事实的重要证据,但并非证明借款事实客观存在的充分条件。尤其是以现金方式交付的大额借款,出借人还应合理说明现金交付细节,并提出相关佐证,否则存在败诉风险。

  • 仅持金融机构转账凭证 难以确证借贷关系
    日期:2017-03-09 点击:348次

    仅持金融机构转账凭证 难以确证借贷关系尽管胡先生的证据存在一定瑕疵,不能完全确证原、被告等人合作拍摄电影的事实,但张先生同样不能进一步证明其主张的借款事实。综合比较双方所提交证据证明力的大小,西城法院认定张先生关于待证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明,未能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故未支持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 徐州义隆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山东天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7-01-19 点击:288次

    徐州义隆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山东天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江苏义隆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天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间签订了施工合同书、钢结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和安装协议后按约施工,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经评估原告已完工的工程量造价为6716198.68元,已经支取的工程款为4143782元,余款2572416.68元,被告应予支付。

  • 孙文禄与张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7-01-19 点击:355次

    孙文禄与张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及担保关系,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张静作为债务人在原告向其催要借款时应及时偿还,拖欠不还,对此纠纷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张静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 机票“超售”的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认定
    日期:2017-01-02 点击:317次

    机票“超售”的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认定违约责任。航空承运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包括安全运输义务、救助义务以及告知义务等附随义务。在航空客运合同中承运人超售拒载的违约形态主要表现为拒绝履行;侵权责任。承运人有义务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将旅客安全及时地运到目的地,在旅客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下,可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

  • 书面催缴”是否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的前置程序
    日期:2017-01-02 点击:285次

    书面催缴”是否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的前置程序“书面催缴”是物业服务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法院在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起诉业主欠费的物业费案件时应严格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了书面催缴义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未向欠费业主书面催缴物业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依照该条的规定向欠费业主书面催缴的,如果其坚持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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