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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指南专栏简介

赔偿指南栏目主要针对: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产品自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如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损害赔偿的金额是多少,损害赔偿原则确定,损害赔偿的主体(损害赔偿权利人与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认定。在赔偿标准中具体:1.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2.赔偿费用如何计算  3.医疗费用如何计算4.误工费如何计算 5.护理费如何计算 6.交通费如何计算7.住院伙食补助费如何计算 8.营养费如何计算 9.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计算 11.丧葬费如何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3.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等等。

  • 未经伤残鉴定就签订赔偿协议,该协议能否被撤销
    日期:2022-12-01 点击:157次

    未经伤残鉴定就签订赔偿协议,该协议能否被撤销法院经审理认为,签订协议时,老刘尚未进行伤残鉴定,对自身病情缺乏准确判断,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按规定残疾赔偿金应为11万多元。即便考虑老刘责任因素,但其损失额与双方签订协议书赔偿额差距较大,利益失衡,当事人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故老刘要求撤销《双方协议书》,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判决后伤残等级提升再起诉 法院:残疾赔偿金应予赔偿
    日期:2022-12-01 点击:84次

    判决后伤残等级提升再起诉 法院:残疾赔偿金应予赔偿前诉判决后,孙某病情未好转,伤情和伤残等级发生变化,其伤残等级加重的损害后果和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谢某和保险公司应对损害后果加重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前诉生效判决支持的残疾赔偿金应予扣减,遂判令谢某赔偿孙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34.5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孙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34.4万余元。

  • 路面遗留油迹,行人摔倒受伤由谁赔偿
    日期:2022-11-30 点击:158次

    路面遗留油迹,行人摔倒受伤由谁赔偿本案系典型的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案件,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驾驶机动车等车辆应当杜绝车窗抛物等危险行为,在遗失危险物品时,应当及时清理或者报警处理,以免酿成事故承担苦果。

  • 店门口私设水泥墩,行人撞上谁担责
    日期:2022-11-30 点击:132次

    店门口私设水泥墩,行人撞上谁担责公共道路的使用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会对他人的安全造成不合理的危险。如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则应承担过错责任。所以发生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情况时,行为人应及时进行清理物品、设置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防范风险隐患。

  • 实际误工期少于鉴定误工期,误工期限如何认定
    日期:2022-11-20 点击:775次

    实际误工期少于鉴定误工期,误工期限如何认定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误工费的计算系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而误工时间一般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为依据。本案中,王某鉴定的误工期虽为90天,但有证据证明其实际休息天数仅为78天,则仍应当以其实际误工天数为准,误工费也应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网络众筹款能否抵扣侵权人的赔偿数额
    日期:2022-11-08 点击:113次

    网络众筹款能否抵扣侵权人的赔偿数额轻松筹是动员亲友和社会大众对伤病员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筹集,具有社会公众捐赠的性质,是一种爱心义举的体现,因此受害者获取的众筹款不能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否则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也与法律规定相悖。故不予采纳王某关于扣减众筹款的辩论意见。

  • 人损医疗费经保险报销后,受害人能否继续向侵权责任人索要赔偿
    日期:2022-11-04 点击:79次

    人损医疗费经保险报销后,受害人能否继续向侵权责任人索要赔偿

  • 农村户籍父母在城镇带娃发生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标准如何计算
    日期:2022-11-03 点击:116次

    农村户籍父母在城镇带娃发生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标准如何计算夏某的户籍信息虽载明其为农村居民,但其一审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随女儿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经法院查明夏某的女儿有两个孩子(7岁、2岁),夏某称其长期依靠帮女儿带小孩获取费用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合情合理,应视为夏某有正当收入,故改判支持夏某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关于医疗费
    日期:2022-10-19 点击:158次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关于医疗费医疗费原则上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受害人主张后续医疗费用的,应告知其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意见能够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项目,且金额可以确定,该费用可以一并处理。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关于护理费
    日期:2022-10-19 点击:541次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关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完全护理依赖或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一般暂按5年计算。其他情况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合理确定护理期限。期满后确需继续护理的,受害人可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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