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法院的审判期限,具体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损害赔偿起诉书如何起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如何上诉以及上诉的期限、上诉书的起草,不服终审判决如何提起申诉等
诉讼时效制度也称“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关于诉讼程序的19个实务问题解析请求权的意思只是到达了法院,法院不是请求权的相对人,只是实现请求权的居中裁判者,而未经法定程序到达相对人时,不能视为当事人已经行使了请求权。当法院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诉状后,请求权的意思表示已经到达义务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已非起诉,而是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只是这种主张是通过法院送达的。
债权人仅通过一般快递公司邮寄催收通知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顺丰公司并非邮局,仅是一般快递公司。丹阳农行应提供邮件回执等证据证明邮件已经到达八宝酒公司,但是丹阳农行并未提交。二审判决认为丹阳农行未有效催收债权,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无论八宝酒公司当时的营业状态如何,因丹阳农行的证据尚不能证明其已经送达了催收信件,原审认定八宝酒公司营业状态是否缺乏证据证明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故本院对丹阳农行的第二个再审申请理由不再审查。
二审期间,原审原告能否撤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并非一律均需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取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具体情况。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原则上应给被告指定新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以便其能够对新增诉请所依据的新事实或者新证据作必要准备,以充分行使其辩论权。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并非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而是在既有证据基础上对诉讼请求进一步明确或者扩充,则并非一律均需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
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解答之管辖常见问题北京法院尤其是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包括哪些?如何确定纠纷是否属于涉外商事案件?相关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提交哪些材料?司法协助案件有哪些特殊程序?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诉讼权利,我们将以连载问答的形式就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相关问题以及所涉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予以梳理并解答,以指引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
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解答之国际司法协助和区际司法协助案件常见问题国际司法协助和区际司法协助案件包括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民事判决等案件,北京法院依托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和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依照法律规定,高效、公正办理司法协助案件,为“一带一路”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涉外民商事案件送达程序常见问题解答在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和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中,涉及到当事人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常常会遇到如何对涉外案件的起诉书、证据等相关材料进行送达的情况,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相关问题以及所涉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予以梳理并解答,以指引当事人了解送达程序,高效正确的在诉讼中进行送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集约送达工作的规定(试行)为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集约送达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升审判质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北京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参与过案件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针对该案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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