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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前沿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审判前沿栏目内容汇集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案件,物业管理违约损害赔偿案件,工程承包违约损害赔偿案件以及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最新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决裁定的依据,依据最新的判决裁定的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的适用等。

  • 身份性居住权案件的司法裁判路径
    日期:2019-10-23 点击:114次

    身份性居住权案件的司法裁判路径司法实务中,涉及身份性居住权益纠纷的民事案件居多,且相关利益主体多为老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争议的主要问题多表现为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即居住利益能否成为对抗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权能的正当阻却理由。由于我国物权法确定了物权法定原则,在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居住权并不属于法定物权种类,而仅属于尚待法律和司法进行确认的民事权益。

  • 银行抵债资产执行过程中的税务争议与化解
    日期:2019-10-23 点击:150次

    银行抵债资产执行过程中的税务争议与化解根据我国《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以实物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银行债权的行为,实现途径为协议抵债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适用情形为银行债权到期,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经出现严重经营问题,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司法审查
    日期:2019-10-22 点击:128次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司法审查《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公益诉讼解释》)第26条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撤诉程序作出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使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民法典合同编应重构预期违约制度
    日期:2019-10-22 点击:120次

    民法典合同编应重构预期违约制度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了默示预期违约,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第一百零八条从法律效果上看规定了明示预期违约,但这两个条文所指的“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又与第六十八条中所指的“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以及“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相重叠,以至于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的界限不清,进而导致同一违约行为的法律效果却不一致的现象。

  •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主体范围及性质的认定
    日期:2019-10-22 点击:273次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主体范围及性质的认定“安全保障义务”来源于德国判例法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但德国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的适用范围较宽,而我国民法理论和裁判实践创设的“安全保障义务”,目前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提供公用服务的公共场所和群众性活动。

  • 不动产长期租赁设立登记对抗机制的思考
    日期:2019-10-22 点击:71次

    不动产长期租赁设立登记对抗机制的思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的征程中,司法实践中发现存在这样的情形:被执行人与其名下不动产长期租赁承租人恶意串通,通过倒签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了十年租金(有的情况是一次性支付二十年租金),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抵押权人,规避法院强制执行,成为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挡箭牌、护身符。

  • 民间网络借贷问题研究
    日期:2019-10-22 点击:76次

    民间网络借贷问题研究民间网络借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媒介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自愿为民间借贷关系提供担保并没有违反《物权法》、《担保法》的条文,只要这种担保符合担保相关的法律就受法律保护。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2条确认网络借贷平台自愿作为担保人的合法地位。

  •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不因合同解除而免除
    日期:2019-10-22 点击:142次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不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可得利益是假设合同能够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利益,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未来的合理收益。可得利益损失是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致使这种期待落空,并使无过错方遭受的财产损失。

  • 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日期:2019-10-22 点击:120次

    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诉讼调解七十年变迁与升华
    日期:2019-10-22 点击:122次

    我国诉讼调解七十年变迁与升华“调解为主”作为解决民事诉讼纠纷的理念、原则,可以追溯至新中国成立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诉讼调解作为人民法院司法的优良传统,仍然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机制,其适用率高于甚至远高于判决这种直接体现司法裁判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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