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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北京合同律师谈个人之间借款,利息可以随便约定吗

日期:2012-02-10 来源: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 作者:北京合同律师 阅读:109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刘某由于母亲病重无钱医治,于是向高某借款10万元。高某要求刘某向其支付10%的利息。那么,高某的要求合法吗?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案中,高某在刘某急需用钱时要求其支付10%的利息,其行为显然是乘人之危,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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