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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受害人所有的医疗费用侵害人都必须赔偿吗

日期:2012-02-09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站 作者:未知 阅读:77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在一次交通意外中,青年周某骑摩托车将同村徐某撞伤在地,周某立即将徐某送往医院治疗,并为其先期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并答应徐某,自己将赔偿徐某一切住院治疗费用。后来,周某在徐某医疗费清单中,无意中发现了大量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也名列其中。于是周某明确告知徐某,自己将不会支付这些费用,徐某与周某发生争执。请问,人身伤害中受害人的所有医疗费都必须赔付吗?

【律师解析】不是。医疗费用数额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哥比准。而未获每E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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