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临朐县、昌乐县、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2015年潍坊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按照新工资指导线规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为20%,下线为4%。企业可以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190元为基数,也可以本企业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