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李某承包了30亩鱼塘,每年收益很不错。可是,2009年年初鱼塘附近建了一家造纸厂。由于造纸厂没有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后来流入了李某的鱼塘,使鱼塘的水受到严重污染,致使李某放养的鱼大量死亡,给李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面对此情况,李某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析】李某可以向造纸厂索赔。《民法通则》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因公民或法人过错造成污染环境,该公民或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造纸厂由于将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使污水流入李某的鱼塘,造成了鱼大量死亡的事实,给李某造成了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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