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大姐是一家纺织厂的女工,因纺织厂离家较远,为了上下班方便,王大姐办理了一张公交卡,每天乘坐公交车上下班。一天在乘坐公交车回家的途中,在一十字路口,公交车司机为了躲避从侧面驶来的大卡车,紧急刹车,致使王大姐头部受伤。后来王大姐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自己医疗费,公交公司拒绝负责。请问,王大姐在乘坐公交车时受伤,公交公司有责任吗?
【律师解析】公交公司为乘客提供的是有偿承运服务,负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王大姐在乘车过程中,公交司机为了躲避大卡车而紧急刹车,致使王大姐头部受伤,系非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