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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承运人无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吗

日期:2012-02-09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87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农民工郑某搭乘列车从长沙去往广州。列车到达广州后,列车员发现车上留有郑某的芽份证及其他生活用品,却不见其人。次日,该列车从广州返回长沙。途经一处隧道时,列车司机发现一具尸体,后检验部门认定:死者为郑某,死亡原因为从列车上坠落致大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而死。请问,承运人是否应当对郑某的死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承运人不能证明导致郑某死亡的原因是郑某故意所为,因此,郑某不承担责任。虽然也不能证明郑某的死是由承运人直接导致,但郑某确实为该列车上的乘客,又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承运人应当为郑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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