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家住在某一风景区附近,她考取导游证后并没有在旅行社工作。苏某在某企业做销售工作,工作时间较为灵活,她对该风景区了如指掌,想在旅游高峰期的时候做一名临时导游。苏某可以成为临时导游吗?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说法
苏某可以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临时从事导游工作。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由此说明,要想成为一个正式的导游应当考取导游证。该政策又规定,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临时导游。苏某并不具有特殊语种语言能力,她已经考取了导游证,合法登记后可以在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临时工作。
关联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特别提示:导游不仅要让游客感受山水之美,并且要给予游客食、宿、行等各方面帮助,解决旅游途中的问题。游客将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都托付给了旅行社和导游,可以要求查看旅行社、导游的相关证件,对提供服务不到位的导游,游客可以要求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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