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的哪些财产不应成为执行对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执行人为公民时,有些财产不应加以执行:(1)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亲属的生活必需品。(2)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必需的生产工具。(3)案外人财产。
2.行政机关的哪些财产不应成为执行对象?
如果被执行人是行政机关,执行范围原则上应以不影响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活动为限。例如,不能查封行政机关必需的办公用房,不能扣划行政机关必需的办公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