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限制高消费的规定》所针对的限制高消费的对象,是指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起草过程中,关于限制高消费的对象,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限制高消费作为强制执行措施,只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答记者问
最高法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以判决主文或判决理由作为执行依据的请示的复函》判决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而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是人民法院就认定的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所作的叙述,其本身并不构成判项的内容。人民法院强调执行只能依据生效判决的主文,而“本院认为”部分不能作为执行依据。但在具体处理上,你院可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不断清除执行领域的顽瘴痼疾,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堤坝,确保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追加被执行人是否立执行异议立案审查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之间,以及上述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和冲突。追加被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以案件类型代字“执异”立案审查,符合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不表示这类案件属于执行行为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申请人依法应当提出执行异议而未提出,直接向异议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异议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执行监督;申请人依法应当申请复议而未申请,直接向复议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复议法院申请复议或者申请执行监督。
执行程序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执行当事人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关于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座谈会纪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应当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股东承担责任的普通民事案件相区分,二者审理对象不同,审理范围不同,法律依据不同,裁判主文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能否作为执行的答复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法办发〔2021〕7号)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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