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拍卖、变卖?
拍卖是指人民法院或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已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机构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将其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受人,将所得价款交给申请人的措施。 变卖是指人民法院或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出卖措施。通过变卖的方式将所得的价款用来偿付申请人。
2.拍卖、变卖应怎样执行?
人民法院在采取拍卖、变卖措施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