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婚姻索取财物不同于买卖婚姻。买卖婚姻与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有区别的:买卖婚姻是以包办强迫他人婚姻为条件的,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婚姻基本上是自主自愿的;买卖婚姻是以第三者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借婚姻索取财物虽然也有父母或第三者,但以女方本人索取为主;
买卖婚姻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表现,借婚姻索取财物则是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借婚姻索取财物与自愿赠与有何区别呢?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为了表达爱慕之情,往往主动互相赠送一些礼物,或者一方自愿给另一方或其家长送一些礼物。中国自古为礼仪之邦,这种礼尚往来是人们的习惯所认可的,法律也不予以禁止,它不能被视为借婚姻索取财物。它们的区分标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看接受财物的一方是否把财物作为成婚的主要条件;
二是看给财物的一方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借婚姻索取财物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虽然不如包办、买卖婚姻严重,但它所造成的危害性是不可低估的。国家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家长要尊重子女的这一权利,青年男女要珍惜这一权利,不能让别人把自己当做商品,也不能自己把自己当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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