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途中碰到朋友,就将车停下来与朋友聊天。聊兴正浓,朋友提醒,行政执法的来了。小刘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的摩托车就被执法车辆拖走,两天后,小刘收到通知:摩托车占道,罚款500元,扣车一个月。小刘产生异议,如何救济?
人的一生难免要与政府各部门打交道,如若对政府的处理决定有异议该如何处理?行政复议制度提供了一条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在我国是一种年轻的法律救济制度,现行的《行政复议法》对推动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政处罚的救济包括行政诉讼救济和行政复议救济两种方式。《行政复议法》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规定了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和法律责任。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九条规定了公民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十二条规定了申请对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在该案中,小刘是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应在收到处罚通知的六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根据第十一条,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小刘应向该执法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向该执法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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