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向人民法院提 出的要求复查、变更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的申请。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除当事人外,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本条还规定,不能因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停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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