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结婚证书、户口簿、收养关系证书或者字据等说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着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或其他社会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人应提供本人经济生活状况和需要赡养、扶养、抚育理由的证据材料。
(3)提供被告不履行赡养、扶养、抚育义务的事实和原因的证据材料。
(4)提供被告现实经济状况,说明被告给付原告生活费用和提供劳务的可能性。
(5)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