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规定,不需要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有以下5种事实: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