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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刑讯逼供的时间是发生在办案过程中

日期:2013-01-16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23次 [字体: ] 背景色: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公民使用酷刑(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

1.实施刑讯逼供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2.刑讯逼供的时间是发生在办案过程中。

3.刑讯逼供的手段是酷刑,即肉刑或变相肉刑,而不是如诱供、指名问供的手段,包括各种形式的殴打、捆绑、冻饿、车轮战等。

4.刑讯逼供的目的是逼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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