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财政局的财政担保是否有效?在现实中如何实现该担保?
解答: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有时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可能会无效。例如政府及政府部门所作担保,因属于国家机关提供的担保,应当认定为无效。排除其他因素影响,地方政府及财政局明知法律禁止国家机关对外提供担保,但地方政府为实现地方利益的需要,亦对外提供了担保,应当认定这类担保人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在实体处理上,由于担保人的过错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且给债权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担保人应当对债务人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尽最大可能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请求。
京ICP120101号 |